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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清”育师德、“廉”润校园-教师廉洁提醒
发布日期:2025-01-06 16:54:49
作者:纪委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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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教职工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弘扬风清气正、廉洁自律、为人师表的良好社会风气,现就期末考试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如下提醒:

一、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鲜花、购物卡、有价证券、微信转账、充值话费和支付凭证等各种形式的财物。

二、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各类宴请。

三、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。

四、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。

五、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培训班、非学校组织考试取证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。

六、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。

七、严禁让学生批阅试卷,统计考试成绩。

八、严禁将试卷内容提前以复习形式告知学生。

九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
十、严禁组织或参加有损教师和教育形象的各项活动,为人师表,注重言行,切实维护教育形象。

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;各系部负责人既要带头严守纪律,又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;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增强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守教育报国初心,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学校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组织专项检查、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,对考试期间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、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校将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。

 

中心(学院)纪委将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,涉及的纪律作风问题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。


举报电话:0731-8407415393334-4153

来信请寄湖南省长沙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盼盼路489号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技术技能培训训中心;收件人:纪委办公室;邮编:410131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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